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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4-12-03 点击:次
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团委、开发区团委:
现将《关于在全省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大家按照文件要求2015年1月16日前推荐上报。
共青团遂宁委
2014年12月3日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共青团四川省委
共青团四川省委
川青联发〔2014〕32号
关于在全省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的
通 知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的
通 知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团委:
为深入培育和践行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选树和培育我省广大青少年身边的优秀典型,引领广大青少年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践行者,省委宣传部、团省委决定联合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1月—2015年11月
三、活动方式及推选对象
活动采取层层推选的方式进行。被推选对象年龄应在14岁至45岁之间,侧重于来自基层一线,政治立场坚定,个人事迹突出。主要分以下类别:
(一)爱岗敬业好青年: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艰苦奋斗,勤恳奉献,锐意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二)创业创优好青年: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勤奋钻研,奋斗创业,敢于争先,积极追求卓越,努力争创一流,为推动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三)诚实守信好青年:坚持诚信为本,对人对事始终信守承诺,言而有信,诚实不欺,有较高的信誉度和良好口碑。
(四)崇义友善好青年:讲公平守正义,履行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倡导公序良俗、文明新风。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够及时挺身而出,伸张正义。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热心公益,见义勇为。
(五)孝老爱亲好青年:弘扬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子女,关爱亲人,家庭和睦,在家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时,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启动(2014年11月20日——30日)
要充分利用bbs、qq群、微博、微信、宣传橱窗、海报等分众媒介进行宣传发动,协调媒体刊播活动新闻,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广大青少年关注、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典型推选(2014年12月1日——2015年1月12日)
按照确定的5个类别,通过团组织推荐与社会推荐、个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逐层推选出本市(州)的“向上向善好青年”。
——组织推荐:由团组织汇总向上级团委逐级推荐“向上向善好青年”人选。
——社会推荐:各级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可以单位名义向本级或所在地团委推荐“向上向善好青年”人选。
——个人推荐:可以个人名义向所在地团委推荐他人作为“向上向善好青年”人选,符合推选条件青年的也可自行申报。
推选名单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由各市(州)宣传部和团委审核汇总后,由市(州)团委于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前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团省委。各市(州)每类青年报送人数不超2人、总数不超10人,尽量兼顾不同行业、职业领域,已获全省性表彰奖励的一般不再推荐。
省委宣传部、团省委将通过组织社会公众投票、评委会投票等方式,共同确定100名“四川向上向善好青年”,并从中选出10名事迹突出、感染力强“四川向上向善好青年”典型推报参加“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评选。
(三)分享交流(2015年3月—9月)
各市(州)要结合推选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典型作用,层层开展“向上向善好青年”故事分享活动。省委宣传部、团省委将从全省“向上向善好青年”中选取若干优秀代表,深入农村、学校、企业、机关、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分享交流活动,讲述好青年的青春故事,分享青春感悟,传递鲜明价值导向,影响带动更多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学习实践(2015年9月—12月)
各级宣传部门和团委要联合在广大青少年中普遍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学习讨论活动,重点围绕“什么是核心价值观”“如何践行核心价值观”展开学习讨论,引导青年聚焦爱岗敬业、创业创优、诚实守信、崇义友善、孝老爱亲,明确努力方向。各行业各领域基层团组织都要至少开展1次主题讨论,并设计开展1—2次参观寻访、岗位建功、技能竞赛、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本地本单位团员青年的具体行为准则。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引导广大青少年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各级宣传部门要切实做好“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活动的指导、宣传工作;各级团委要明确推选标准,广泛发动青年参与。
(二)精心组织,发动基层。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切实把农村、城市社区、企业、学校、科研、社团、自组织、机关等各领域普通青年典型推荐出来,并注重与各类评选表彰结合,注重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和基层青年的积极性,确保活动实现对广大基层青年的有效覆盖。
(三)大力宣传,扩大影响。要广泛开展全媒体宣传,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接地气、形式活、效果好的宣传推广活动,对“向上向善好青年”候选人事迹和各地活动开展情况持续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四)常态跟踪,加强管理。要健全完善对评选出的“向上向善好青年”的服务管理办法和常态化的跟踪机制,对其思想动态、工作生活变化等情况有效掌握,积极引导其本人作为先进模范人物履行社会义务和责任,强化所在单位的管理服务职责。
联系人:团省委宣传部 王欣
电 话:028-86631303
电子信箱:sctswxcb@163.com
附件:“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推荐表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共青团四川省委
2014年11月19日
附件:
“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
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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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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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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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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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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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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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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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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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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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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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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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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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 主要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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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
(1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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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个人推荐可不填) |
市(州)党委 宣传部门意见 |
市(州)团委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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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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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申报方式”填写:团组织推荐、社会推荐或个人推荐。
2.“申报类别”填写:爱岗敬业、创业创优、诚实守信、崇义友善、孝老爱亲。
3.请报送个人免冠一寸照片及与个人事迹相关的工作学习生活照片2~3张(JPG格式,像素不低于300dpi)。